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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水利系统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案例的通知

来源:水利部网时间:2019-07-18

  部直属各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水利(水务)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文明办:

  近年来,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坚持与时俱进、改革创新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为进一步提升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,激发基层单位文明创建热情,总结推广文明创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,根据《2019年全国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》,经研究,决定在水利系统开展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案例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范围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水利系统基层单位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、思想道德建设、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、文明风尚行动等方面的实践成果。

二、征集标准

  1.突出实践性。案例要来自基层单位的扎实实践、努力探索,真正生发于基层、来源于群众,是各单位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招、硬功。

  2.突出典型性。案例要紧扣时代要求,契合创建方向,坚持问题导向,在理念、载体、方式、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。

  3.突出操作性。案例要得到群众认可、社会肯定,具有推广价值,其他单位可资可鉴、可效可学。

三、案例编写体例

  案例应包括标题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等内容,总字数3000字以内。其编写体例要求如下:

  1.标题

  由主标题和副标题组成。主标题要反应整个案例的中心思想,不超过15字。副标题一般由单位名、主要做法、案例关键词组成。

  2.摘要

  高度概括案例发生的背景、面临的问题和矛盾、主要做法及成效、经验与启示等,字数在300字以内。

  3.关键词

  与案例主题及核心内容相关的词语,一般为3-5个。

  4.正文

  正文要清晰客观完整描述案例背景和发生经过、主要做法及成效,深入描写基层文明单位创建的经验与启示等。一般在3000字以内。正文的主要结构应包括背景情况、主要做法、经验启示等三个部分。

  5.补充资料

  与案例相关的图片、视频资料及文字说明等。

四、征集步骤

  1.推荐申报(8月31日前)。各单位文明办根据工作实际,择优向部文明办推荐4个案例。

  2.组织评审(11月30日前)。部文明办组织评审会,对申报案例进行评选,确定一批典型案例建议名单,报部文明委审定。

  3.确定公布(12月31日前)。根据部文明委审定情况,发文公布水利系统基层单位文明创建典型案例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  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案例征集的重要意义,把此次工作作为展示基层文明单位形象的窗口、提升文明程度的举措和开展文明创建的抓手,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抓实抓好。

  2.精选案例。各单位要把案例推荐工作作为总结精神文明创建先进经验、扩大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有利契机,坚持优中选优,精心遴选推荐一批具有特色的创建案例,展示本地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成果。

  3、精心编写。各单位要对申报案例的背景、经过、做法、成效认真梳理,力求重点突出、事实清楚,力戒空话套话大话,确保案例经得起检验。

  申报案例需提交《水利系统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案例申报表》(见附件1)《水利系统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案例推荐表》(见附件2)和案例正文材料。各单位请于8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部文明办,电子版上传至云盘(登陆地址:http://yunpan.360.cn/;登录名:wmb_2018,密码:010-63202815)。请各单位在云盘内“征集水利系统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案例”文件夹下,建立以单位名称命名的独立文件夹,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,例如:***省水利厅(姓名,联系电话)。

  联系人:罗晓旭 010-63203744

  附件:1.《水利系统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案例申报表》

  2.《水利系统基层单位文明创建案例推荐表》

 

 

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2019年7月17日